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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吊顶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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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、吊顶工程中的预埋件、钢筋吊杆和型钢吊杆应进行防锈或防腐处理;当吊顶上部作为静压箱时,预埋件与楼板或墙体的衔接处均应进行密封处理。支、吊架应采取防尘处理。
02、安装龙骨前,应按设计要求对房间净高、洞口标高和吊顶内管道、设备及其他支架的标高等办理工序交接手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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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墙体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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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、墙体材料的品种、规格、性能、填充用材等均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02、金属壁板安装前应按施工图进行放线。墙角应垂直交接,壁板垂直度偏差不得大于0.15%。
03、墙体面板接缝间隙应一致,每条面板缝间隙误差不得大于0.5mm,并应在正压面以密封胶均匀密封,密封胶应平整、光滑,并应略低于板面,不得有间断、杂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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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地面涂装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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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、基层表面的尘土、油污、残留物等应清除干净,并应用磨光机、钢丝刷全面打磨、修补找平,同时应用吸尘器清除灰尘。
02、对于旧地面为油漆、树脂及PVC地面清除时,应将基层表面打磨干净,并应用腻子或水泥等修补找平。
03、当有防静电要求时,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防静电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》GB 50944的有关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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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门窗安装工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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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1、洁净室门窗的品种、类型、规格、构造、型材厚度、尺寸、安装位置、连接方式和附件、防腐处理以及气密性均应符合设计要求。
02、门窗表面应不发尘、不霉变、不吸附污染物、易清洁和消毒、平整、光滑,门窗上玻璃均应为固定型。
03、门窗边框与墙体应连接牢固。门窗边框、副框与墙体之间的缝隙应均匀,并不得超过1mm。缝隙应以密封材料填嵌和密封胶密封。